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7-12
为落实林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22日至28日,市林业局派出督查组对市直属林业单位和钦南、钦北、灵山、浦北四个县区林产企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督查行动。
督察组在各县区林业局的配合下随机抽查了各自辖区内1至2家林产企业,现场查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查阅相关资料,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应急管理情况。督查组对各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给予肯定,同时要求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注重工作的衔接和连续性,针对突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查行动的开展,从本质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系数,降低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