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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2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钦州市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单位成立了钦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保障、审核、接收社会咨询、监督、考核、评议等的科、站和工作人员。目前,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人专职、3人兼职做不同渠道的公开信息,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7年12月,本单位按照《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钦政办〔2017〕167号)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钦州市林业局“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制度>的通知》(钦市林字〔2017〕328号),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以局名义出台文件的要求,推进单位办会“五公开”办理程序,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结合2017年度工作实际,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以下简称公开平台)钦州市林业局页面上更新了《钦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钦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市宣传部要求,本单位实名验证的政务微信和微博的信息数量逐年递增。公开平台、单位网站都有专人负责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坚持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公开信息,并与市公开办保持联系,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公开涉及的问题。
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的重点推进权责清单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扶贫领域信息公开、科教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等,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积极回应社会焦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本单位都按时发布相关信息在公开平台和单位网站上,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2017年7月,本单位在公开平台公开了钦州市林业局权责清单,使群众能够了解到林业局负责的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方便群众对照相关条款履行自身权利。
(三)及时公开财政信息
本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依据财政信息公开要求,编制完成了《钦州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钦州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等,及时将相关财政信息在公开平台上公开。
(四)推进政策解读和执行
落实各项重大林业改革政策,主动公开政策类文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同步在公开平台或单位网站公开。2017年,本单位没有制定政策类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定期检查已公开信息,关注各类媒体,发现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及时澄清。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本单位(包括市森林公安局)主动公开549条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5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3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10条。本单位2017年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
(三)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公开的信息中符合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报送的材料均提供纸质版方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由专业人员负责编辑、更新单位网站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网站信息进行了梳理,补充完善相关栏目,使单位网站管理和维护进一步规范化,单位网站结构更趋合理。目前,本单位网站2017年共发布249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单位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主要为地图类信息,已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为方便群众,同时结合自身办公条件,本单位将局办公室、会议室、信访纠纷调解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接待场所。本单位安排有专人对接待场所进行日常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部分科室站人员对以单位名义行文过程中,对信息公开选项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项选择中存在主观判断失误。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本单位制定了《钦州市林业局“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制度》,方案中明确了标注不同信息公开选项的要求,以及详细阐述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确保文件信息公开选项标注规范。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包含市森林公安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林业局联系(地址:钦州市新兴路20号,邮编:535000,电话:0777-2825415,电子邮箱:(qzslyjbgs@126.com)。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