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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4-30


钦市林字〔201874

各县区林业局,市直属林业各单位:

2018 4 21 日,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敦睦村等村民在桃花江私自组织划龙舟训练,2 艘龙舟相继侧翻,造成 17人溺水死亡、5 人受伤。接到报告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领导也作出批示并派员赶赴桂林指导;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主席陈武第一时间作出部署,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做好善后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为深刻吸取教训,做好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市林业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要把握形势、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类事故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对各重大活动事前、事中环节进行安全部署,监督检查。

二、加强节假日期间事故防范工作。“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即将来临,体育比赛、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出现高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审批和管控各类群体性活动,尤其是在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景区内开展水上活动,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遇水面复杂、天气恶劣等情况,禁止批准举行活动。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场所要加强各类设施、各类场所的安全检查、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游客聚集场所、旅游餐饮等风险集中区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有效地排除各类风险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4 月以来,全市相继进入汛期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降雨、冰雹、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给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工作部署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责任细化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的要求,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

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自检自查工作。下一步市林业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市直属林业各单位、涉林企业开展检查。主要针对涉林企业及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等方面开展巡查。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利用网络、报纸、短信、宣传单、讲座等宣传教育形式,深入林区、企业、机关等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全市林业系统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的认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2018427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钦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7印发

                                     (共印10份)

信息来源:钦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 责任编辑:钦州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