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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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钦市林罚书字[2018]第2-001号
案件名称: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2016年10月,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钦南区沙埠镇5林班13、14小班超批准林地使用范围用于建设硬底化停车场,经林业工程师鉴定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钦南区沙埠镇5林班13、14小班超批准林地使用面积为0.2201公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行政相对人名称: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727686787L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452802*********003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哲
处罚结果:已执行
处罚生效期:2018年1月30日
处罚截止期:2018年1月30日
处罚机关:钦州市林业局
当前状态:正常
地方编码:450701
数据更新时间: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