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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4
钦市林字〔2018〕89号
各县区林业局,钦州港区农办:
现将《2018年全市林业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划定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质效果。
2018年5月1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钦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7份)
2018年全市林业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钦安委办〔2018〕32号)要求,深化全市林业系统涉粉尘爆炸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粉尘爆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掌握全市粉尘涉爆林业企业基本信息,健全粉尘涉爆林业企业台账,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辨识管控粉尘爆炸风险,全面实现涉粉尘爆炸林业企业完成重点问题和隐虑整改,提升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水平,坚决遏制涉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市林业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特别是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发现的隐患问题但未进行彻底整改实现闭环的涉粉尘爆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数10人(含10人)以上的木质制品加加工涉粉尘爆炸炸企业;未完成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的企业。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林业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10项问题和隐患。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从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开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1. 各县区林业局、钦州区港区农办要结合涉粉尘爆炸企业数量和分布,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要求、目标、任务、措施、分工和时问节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搞好协调分工,精心心组织安排,增强排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各县区林业局、钦州区港区农办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进一步完善、核实、更新粉尘涉爆林业企业基本数据,全面掌握辖区粉尘涉爆林业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从业人数、涉粉尘作业人数等信息,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台账,规范填写《粉尘涉爆林业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各县区林业局、钦州区港区农办请于4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市焚局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6月至7月底)
1.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粉尘防爆相关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有关专家,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4类10项问题、隐患,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涉粉尘爆炸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作场所、岗位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2. 各县区林业局、钦州区港区农办按照粉尘防爆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整治要求,对据区内林业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全面督导核查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木粉尘林业企业整治情况,认真填写《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木粉尘林业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2),进一步核查、夯实粉尘涉爆企业底。
(三)督查督导阶段(8月至10月底)
各县区林业局、钦州区港区农办要对辖区作业场所所30人及以上木粉尘林业企业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市林业局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四)巩固总结,及时报送信息阶段(11月中旬)
各县区林业局、钦州区港区农办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检查着核,解决粉尘涉爆林业企业治理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及时推广好的做法、经验,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的书面总结及本市《粉尘涉爆林业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1)、《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木粉尘林业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表》(附件2)、《林业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币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执法检查,严格问题隐虑整改。各县区林业局、钦州区港区农办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开展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虑和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和任务及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督促林业企业整改到位。对未落实专项整治要求、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强化综合治理,梳理典型示范引领。各县区林业局、钦州区港区农办要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加强粉尘防爆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粉尘防爆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监管人员不懂不会,以及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不去管、不会管的问题;要着力培育辖区内典型示范林业企业,组织相关企业观摩学习,推动相关企业对照示范开展整改,引导粉尘涉爆林业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专项整治成效
(三)强化信息报送,核实更新安全监管基础合账。各县区林业局、钦州区港区农办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认真做好粉尘涉爆专项行动相关数据表格的填写及报送工作,认真总结好专项整治工作。
联系人: 梁光波,电话:0777-2825359。邮箱:qzlyz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