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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局本级拨付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6-10-25


 

市森林公安局、市林科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解决林业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来市林业局本级拨付的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市林业局精准扶贫联系点结对帮扶村钦北区那蒙镇  山村、市森林公安局精准扶贫联系点结对帮扶村钦南区那彭镇清湖村和市林科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村灵山县伯劳镇新禾村2016年以来,市林业局本级拨付的扶贫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重点抽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和严重滞留扶贫资金等问题。

(二)了解市林业局精准扶贫联系点结对帮扶村钦北区那蒙镇  山村、市森林公安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村钦南区那彭镇清湖村和市林科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村灵山县伯劳镇新禾村在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二、检查方式

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局本级、市森林公安局、市林科所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正式报告报局纪检组(抄报局扶贫办);第二阶段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161028-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组组长:市林业局纪检组长林青山,组员:市林业局监察室主任 何鸿洪、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昭艺(挂任)。联系人:何鸿洪,联系电话2870069

 

 

 

20161024

信息来源:钦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 责任编辑:钦州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