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7-07
为了进一步深化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6〕69 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 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务公开工作,积极落实林业部门政务公开任务,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开清单调整情况,方便群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取消、下放、保留、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执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归集并公示。
(三)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要公开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及落实情况等信息。
(四)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本部门制定的政策类文件应在形成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对所形成的文件类政府信息应准确标注公开属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五)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重点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由印发单位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 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八)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制定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培训科目和内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从推进依法行政,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工作职责。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制,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市森林公安局、各科室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承担各自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
(三)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性。在工作中要注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需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改善政务公开的方法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在政务公开过程中,要坚持政务公开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做到服务群众;要坚持政务公开与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相结合,构建服务型机关单位。
(四)加大自查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检查自身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
201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