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12-18
根据《关于开展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核查及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核查验收的通知》(桂林办改字〔2017〕31号)要求,为确保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建设达到理想成效,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1月29日,市林业局抽调所辖各县区一名业务骨干分为两个核查组开展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核查验收工作。核查一组由市林业局林政科侯伟光带队对灵山县、钦北区进行核查验收;核查二组由市林业局林政科钟运钊带队对浦北县、钦南区进行核查验收。
核查组员听取了所辖各县(区)实施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核查了相关项目材料,并深入到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寨圩镇上东村、张黄镇福山村等进行实地核查验收。核查组员仔细查看、询问林下养殖情况,并听取项目基地相关人员对林下养殖发展情况的汇报和下一步的打算。
核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发展规模,创建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强林下经济;通过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实现合作社、企业、农户三方共赢。